窗口式办文简介
4513我局各业务受理窗口统一对外受理申请单位及个人的业务来文,其他部门没有权限受理。市局、分局和管理所按职能分工分别受理业务来文。
一般业务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政策性住房业务受理时间
(市住宅售房中心业务受理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星期六 上午:9:05-11:30 下午:2:05-4:00
申请政策性租赁住房业务受理时间
(市住宅开发修缮租赁中心业务受理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业务办文的有关问题可向政工人事处反映,在规定的办文时限内未办结的文,请打监督、投诉电话:8378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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