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明
⑴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⑵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⑶投资人身份证明;
⑷企业住所证明(自有房屋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和出租人房产证或证明房产所有权的文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还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许可证、资质证等);
⑹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明
⑴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⑵其它有关文件证明。
(三)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