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在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集体合同及有关材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15个工作日内应将《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或《集体合同审查通知书》送达双方代表; 3、审查通过的,即行生效;审查未通过需修改的,双方应对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按规定程序重新报送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四)审查通过生效的集体合同,双方应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 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